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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律师名案劲辩》

上传: 郭国汀 | 发布: 2011-4-5 20:19 | 作者: 郭国汀 | 来源: 天易出版社 | 查看: 0

6 我对郑案充满了信心

   6 我对郑案充满了信心(2003828日)
郭国汀 张思之大律师和本人对本案充满了信心!因为我们相信大上海高素质的法官们的良知!颠倒黑白的事上海法院似乎还不曾有过,(或许本人孤陋寡闻?) 本案即便退一百万步言: 假如真的存在所谓国家秘密的话 (将如此东西视之为国家秘密, 是对我伟大的祖国最大的污蔑, 是对中华民族最大的污辱, 是对中国人民智慧的最大嘲讽!), 本案也不构成犯罪!
   
   
因为本案罪名的成立必须满足犯罪构成四要件,其中至少有两项无法满足.自始至终公诉人未举证证明郑恩宠有颠覆政权或推翻现行制度的目的或动机.检察官居然 辩称:未证明其动机与目的,并不等于郑恩宠就没有此种目的与动机.(大概检察官认为无须证明便可出人以罪?)
   
   
客观地说, 公诉人口才一流, 思维敏捷, 不过由于长期指控犯罪, 因此在他眼中所有的人都是坏蛋, 所有的被告都是罪犯! 而且他的言语充满了文革语言,不禁使人怀疑是否时间倒流了?因此他竟然在庭上厉声指责郑恩宠律师放肆!(因郑律师当庭抗辩时,两次公开批评上海市前任黄菊 及现任陈良宇!) 当然检察官的此举当即遭到了公正的大法官当庭制止.
   
   
如果是在五年前我不敢有此种信心,如果是在中国其他省份,我同样不敢有此种奢望,假如没有互联网,我仍然不会有此种信念,然而,尽管主流媒体对此案 实行全面封锁消息(据内部可靠消息称,在郑案发生后,有关部门专门召开了会议,统一思想不得报导本案.因出自记者的良知而报导郑案的至少四名中国记者被监 控监听的事实,迄今中国主流媒体对郑案不见丝毫报导的事实,充分证明确有其事),尽管强权很可能大于公理,民心向背最终必将决定此案的结局.上海人民的法 治观念是全国一流的,上海法院的法官素质无颖也是全国最佳的,当然上海检察官们的素质同样是一流的.如果全中国司法公正最佳之所都会出现不顾一切的颠倒黑 白的乱判,除了证明吾国司法黑暗之现实已无可救药,还能证明什么呢?! 然而,我们坚信大上海的法官们决不会证明此点!郑恩宠所谓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案荒唐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