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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律师名案劲辩》

上传: 郭国汀 | 发布: 2011-4-5 21:02 | 作者: 郭国汀 | 来源: 天易出版社 | 查看: 0

20 答L君之三项基本原则

20 L君之三项基本原则2003710日中国律师网)
   
   L
君在中国律师网设置了三项基本原则:[一。不得煽动以武力或其它方式推翻国家政权;二。不得支持法轮功或引用未经核实的法轮功分子的新闻报道;三不得与国外反华势力有任何联系]
   
   
一。不得煽动以武力或其它方式推翻国家政权

   
   
人民政府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如果政府越权或变质或根本不成其为人民政府,诸如用人民军队向手无铁的和平请愿学生市民开枪弹压,例如仅因网民在网上发表不 同政见或嘲讽时局或讽刺某党便可任意逮捕,便可枉法裁判;比如郑恩宠律师因为代理500余起行政诉讼官司,揭露贪官污吏权力寻租疯狂鲸吞天文数字的纳税人 的血汗钱,因此把上海市十区九个区长皆得罪了,因为郑恩宠勇敢地状告司法部上海市有关收取律师管理费每年2500万属非法收费,上海市财政局早在2001 年便已正式用红头文件确认了郑律师的指控完全正确,司法张部长同样确认郑律师的主张百分之百正确,当局却可以任意对郑恩宠律师实行长达两年多的电话电讯监 ,然后再以莫顺有的罪名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逮捕之,再以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升级之(这一切令中国全体律师无比恐怖!),仆人完全不顾主人的意志胡乱 行事,人民是否有权和平选举选掉这些公仆?!人民是否有权不要这种政府?!人民是否有权批评此种政府的离谱之举?!人民是否应当坐以待毖?!人民是否应当 逆来顺受?!人民是否应当装聋作哑?!人民是否只能打掉牙齿和血吞?
   
   
二。不得支持法伦功或引用未经核实的法伦功分子的新闻报道
   
   
法轮功南郭是不信的,直至当局在全国所有的媒体狂轰烂炸式地开展所谓"文革式大批判"之后,南郭才知道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一夜之间怎么冒出其 成员高达七千万之众的法轮功;才有幸一阅数篇姚(文元)式的批判法某功的大作;才领略到独家独占媒体的美妙;才重温了批胡适批胡风反右派文革批林批孔批周 公批邓反击右翻案风式的大批判的神功;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凡是一边倒的所谓大批判十有十九皆为瞎胡闹;如果是正常的批判,应当在同一媒体同时发表两方相 应的辩论文章,相互公开辩论才有可能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批评;
   
   
在不存在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社会,在全部媒体皆为一党喉舌的社会,南郭实在想不出阁下能用何种神功去核实任何"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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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支持或为之辩护法某功"!君要汝死汝不得不死,朕已钦定法某功为非法组织为邪教,尔辈服也罢不服也罢不得上诉立即生效!南郭不是宗教界人士,南郭对 宗教没有研究,但南郭记得吾国宪法明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法某功性质如何,属宗教或是正教或是歪教,似应由宗教法庭认定较合适,正如海事案件应由海事 法院管辖一样;南郭不禁要问阁下,是谁授予某党独家审判宗教案件之权的?法律乎?党国乎?万岁老儿乎?即便确有授权,某党或某些不知宗教为何物的人士是否 有能力审理此类宗教案?
   
   
南郭对于法某功案之后果思之每每不寒而栗;如此恶例一开,国人之自由必陷万劫不复之地狱矣!因为日后某党得任意行使其自由决定权,决定"新青年学会"系反动组织;决定三人聚会构成非法组织......叫我如何不恐怖?
   
   
不得与国外反华势力有任何联系
   
   
何谓国外反华势力?定义如何?一个专制极权毫无人道不讲道理毫无章法的政党,依靠该自身的力量断无自动结束之理,因为任何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外 ;因为一个党指挥枪的国度人民毫无自由可由,有的仅是三呼万岁的自由,仅是甘愿做奴隶的自由,仅是做牛马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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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无小事,外事事事须请示"乃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外交原则和格言.然而南郭不得不指出只有外事无大事,外事如家事的国家才是真正伟大的国家,只有溶入国际社会大家庭的民族有希望成为世界民族之林中的矫健者.
   
    1949
年以前吾国公民出国自由易如反掌,否则周恩来邓小平朱德瞿秋白李富春张国涛等中共要人恐怕就不能随意留学欧洲.也无法引进马克思列宁主义斯大林思想了.不是吗?
   
   
错别字的终结者:郭大律师越来越无耻了,没想到竟然堕落和无耻到这种地步!!!真是夫复何言!!! 在法律上为法某功说话,俨然一个某功的大陆代言人吧,某人该给你加功了吧,该提升你的层次了吧,你知道什么是法律规定吗?你知道什么是正常的生活吗?你知 道什么是功吗?无知加无耻而变得臭气熏天的帖子。哇。
   
   
郭国汀:小错老弟, 吾警告你不得放肆!汝白毕业于北大!汝不要把他人的忍让视作软弱可欺!吾敢断言汝根本不可能是北大法学博士,若真有尔辈此等对法治毫无所知的所谓法学博士,南郭除了为北大一哭,为汝之博导四哭,还能作什么呢?
   
   
(注:错别字的终结者其实是中共当局委派至中国律师网,负有特殊任务水准最高的一位,他在郑恩宠被捕后第三天,即以老杜后改为另一名字发表 攻击郑恩宠律师的言论,后因发现郭国汀律师的文章中有些错别字,故特意起名错别字的终结者。此人表面上玩世不恭,嘲讽几乎所有网友,发文数量巨大,但 没有一篇系力作,皆为短短数语。以北大骄子自居,对郑恩宠律师百般贬低。最后因触犯众怒,于五个月后宣告自动退出中国律师网。不过吾判断他其实换了另一网 名,继续设法构陷郭国汀,导致本律师被中国律师网永久性封杀的顺口溜极可能出自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