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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律师名案劲辩》

上传: 郭国汀 | 发布: 2011-4-6 00:00 | 作者: 郭国汀 | 来源: 天易出版社 | 查看: 0

10狱中会见清水君手记

10 狱中会见清水君手记

    2004524

    今天与佟律师一道赴常州中院阅卷,下午到看守所会见被关押的清水君。首先我声明是因为同情理解他的大部分见解与主张而自告奋勇为他辩护。同时转达了海内外 朋友们的关心关注与问候。我问及他在里面的生活待遇及肉体精神上是否有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对自己有什么想法有何自我辩解及有何需要向朋友们转达。以下是他 的陈述:

    他表示目前23个人关在一个房间内,生活待遇尚可,未受到任何体罚,至于精神上是否受到压力,并不重要。他还强调,看守所各方面对他均还好,所领导较关心关照。他要我代他向海内外朋友们表达谢意。向所有爱过他,他爱着的所有的人表达歉意。

    他说在狱中已写了《爱国民主党的起源》约三万字;《我在海外之言论》;及《给胡温吴的公开函》。曾申请过检察官回避,其他都正常。他表示要以我们的诚意, 讲清道理。自认为:有错但不致罪。由于没有经验,过去做过很多错事。在海外有些过激言论,回国后,也因没有经验,牵连到别人。如果追究责任就追究我一个人 的责任,对受牵连者说声对不起。

    他说自己正在狱中写材料给中共中央,一方面声辩,另一方面研究问题。认为民主就是社会主义。实现民主就是最好的社会主义。

    他表示自己回国所有的朋友都反对,但当时主要考虑:留学花家人的钱无从还;始终认为自己是爱国的;出国几年,想回国了解国内现状,作一些实地考察。筹备爱民党没拿过一分钱,也没有收过一分钱赞助。

    筹备爱国民主党是一个人在网上发起的,初时想请几位有社会知名度的人士共同发起,邀请了两人后因他们未答复,故一个人行动起来。所有的言论都是公开的。

    对结社组党的认识,自认为不构成犯罪。这是个大原则。首先必须搞清楚弄明确,自认为有错,但错不致罪。如果当局强行认定所谓颠覆国爱政权罪名成立之日,就 是他自动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之时。自认为是个爱国者,为国家做过有益的事,说心里话,在国外几年也挺累的,当时被别人攻击,不太理解。

    没有写过认罪书,而是检讨自己性格上的错误。我是中国首位在海外发表民主言论被捕审判的留学生。当然中国也有进步,情况也好也许多。

    有这么多人关心我,过去也做过许多错事,无论如何我的动机出发点是好的,无论结果如何,我死而无怨。我的观点:中共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但决不是唯一的先锋队,也不能自动地成为先锋队。要接爱无产阶级的监督。

    虽然朋友们对我寄予很大的期望,但我从不把政治作为一种职业,我不愿放弃自已的专业而愿做一个自由的记者养活自己,更愿意做一个自由作家,记者而不想做个政治家。

    我的错误主要错在个性较骄傲,不听劝;文章用辞有过激成份,不慎重;牵连了一些朋友,但这些错误不是有心的;一直没有想把政治作为终身职业,考虑个人利益多些,想回国成家立业,孝敬亲人,过平淡的生活。

    我也尽了最大努力,以最大诚意,争取最佳的结果。希望当局以我无罪开释,开政治文明之风,行尊重和保护人权之实。不希望以一个归国的爱国者之罪陷政府于不义,寒海内外学子之心。

代向曾爱过我,我曾爱过的朋友们致歉,虽然想善待每个人现在只能是伤害人。一直认为自已清清白白,因而不顾朋友们反对,以为在网上用清水君别人不知道是黄 金秋,回国过平静的生活,有些想法较稚气,现在经思考对自己的缺点过错都比较清楚,如果当时认识到这些,我会做得好些。如今造成极大损失,这不是我的本 意。有些事我想不通,在网上发表言论,在国外完全是合法的,一回国即变成犯罪?与国际接轨,三个代表,三个为民,政府为什么不宽容异议人士?如果说犯罪根 源,就是我太爱国了。一旦获罪,我将放弃中国国籍,同时在狱中申请政治避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