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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律师论辩法轮功》

上传: 郭国汀 | 发布: 2011-4-7 22:19 | 作者: 郭国汀 | 来源: 天易出版社 | 查看: 0

42中国著名人权律师从为法轮功辩护看中共践踏法律

42中国著名人权律师从为法轮功辩护看中共践踏法律
   法国大法弟子
   
【圆明网】在巴黎举行的北京二零零八奥运会:赢得新闻自由国际会议期间,记者采访了中国著名人权律师、受中共迫害避难加拿大的郭国汀。他谈了中共暴政下人权律师的艰难处境,尤其是勇于维护法轮功学员基本权益的中国人权律师百分之百受中共迫害。
   
京二零零八奥运会:赢得新闻自由由世界报业协会(WAN)、保护记者委员会(CPJ)、记者无疆界、世界媒体自由委员会(WPFC)、中国人权 HRiC)和法国亚洲记者协会在Knight基金会的赞助下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十九日在巴黎举行,旨在唤起新闻界尤其是体育记者,意识到他们在中国 所将面临的新闻自由的状况。郭国汀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做了发言。
   
   
郭国汀律师在北京二零零八奥运会:赢得新闻自由国际会议上发言
   
国汀是中国十二万律师中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第一人。中共暴政空前绝后,视法轮功为头号威胁而镇压不遗余力。郭律师所经历的艰险不难想见,最终被迫离开中国 大陆。据法轮功明慧网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九日《RFA:郭国汀介绍为法轮功学员打官司的曲折经历》一文报道,郭国汀敢于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原因有四:首先觉 得法轮功学员受到了非常不公、明显非法的对待;其二,迫害对整个国家是一场大灾难;其三,出于对法轮功信念的认同(郭国汀不是法轮功学员,但出于律师的责 任感,辩护前阅读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所有著作),他觉得自己是天生的真、善,天生的认同法轮功的这种理念;其四,正因为没有人站出来为法轮功说 话,或为法轮功辩护,实际上跟希特勒当年迫害犹太人是一样的道理,谁都不说,最后谁都受迫害。
   
   
郭国汀律师在巴黎拿破仑荣军院
   
郭律师在采访中讲述了他在中国大陆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历程的一些细节:
   
分阶段逐渐了解法轮功
   
国汀介绍说:法轮功的问题,我第一次听说法轮功是在一九九九年,就是镇压以后,才知道有法轮功这个有信仰的组织,一种精神运动,但我对法轮功不了解,基 本上不知道法轮功到底是什么?大约一年多后,二零零零年或二零零一年一月份,(我)看到一张报纸叫百姓信报,发表的两篇东西都是批判法轮功的,一篇文 章叫万人批判法轮功,另外一篇是讲辽宁省强制法轮功学员集中学习,就是办学习班,连续办一周学习班的问题,我看到这张报纸以后,当时就对这种做法非常 反感,就说法轮功修炼的人,他愿意怎么样,凭什么你当局有权利来强制他们学习,而且等于是失去自由,关起来学习。
   
有一个就是万人批判法轮功,实际上跟中国历史上,特别是中共的历史上的做法一系列的政治运动是一模一样的,就是一边倒的这种做法,就是组织一些无知的人, 很多人对法轮功根本不了解,是在中共的组织下来批判法轮功。所以我对他们的这种做法当时用日记的方式写了个评论,认为荒唐之极,实际上等于是文革又重来 了,我听到的看到的报纸上一边倒的批判法轮功的东西,我基本上看都不看,或者是看一下标题,我就不愿意看那个详细内容,因为中共那种东西我根本就不相信, 对中共组织的这种大规模的批判运动、群众运动,它的内容和真实性,我历来都是持否定态度的,所以我根本就不会去在意这种东西,这是我对法轮功的初期阶段的 了解。
   
第二个阶段的了解是从零三年一月份开始,在网络上公开为法轮功辩护了,我发表好些网络的文章只能存活不到二十四小时或一两天的时间,但跟贴量很大,而且点击率也特别高,很多人很关注这件事情,很多人也表示支持赞同,所以网管是拼命的删来限制。
   
正了解法轮功是我开始做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人以后,才开始系统的了解法轮功。我记得是第二个案件才开始… …就是因为瞿延来案,我才较深入详细的了解法轮功的来龙去脉。当时主要是从互联网上查资料,因为我可以突破网络封锁,所有的封锁对我都是无效的, 当时我主要是用动态网,还有自由门,这个封了我上那个,一直可以自由的上各种网站。这样对法轮功系统的了解了以后,我才知道法轮功到底是怎么回事。总体上 我对法轮功是持比较同情支持的立场。
   
郭国汀还表示:据我所知,我 是第一个为法轮功辩护的律师,因为我是比较早,二零零三年就为法轮功辩护,当时主要还是从理论上。我认为法轮功作为一种信仰,哪怕假设他是一种宗教,那么 按照法律规定,法定有信仰自由权,他们完全可以行使信仰自由的权利,这是不可剥夺的最基本的人权。
   
时我为法轮功的辩护主要是从法律上的辩护,是一种法律权利。后来对法轮功了解更多以后,完全排除了中共完全强加在法轮功头上的不实之辞,包括很多完全都 是污蔑性的、诽谤性的、故意抹黑的指控。我认为法轮功精神运动,实际上对中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可以说百利而无一害。一是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准,二是有益于 人们的身体健康。对学员来说身心健康有什么不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作为我个人来说,我很欣赏法轮功学员的这种顽强精神或者反抗精神,这都是很需 要的,中国太缺乏这种精神。
   
警方欺骗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
   
国汀所办的第一个案件是一个法轮功学员黄雄在上海市同济大学失踪,他本身不是同济大学的学生。郭律师回忆说:他是在同济大学租了一个宿舍,住了一个多 月, 然后就在这个最后的地点失踪了,所以他哥哥请我帮助他寻找他弟弟,我当时在上海,因为公安国安人员早就对我监控,所以反过来我请他们帮我找这 个失踪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也真帮忙了,他们了解的情况是都不知道在哪里,之后我才亲自到提兰桥监狱,到同济大学他住过的地方了解他的情况,到管辖同济大学 的当地的公安分局调查,全面了解下来,在提兰桥监狱也找不到他的任何资料,虽然有同名同姓的人,在监狱资料里找到有三个黄雄,但他们出生的年月包括籍贯都 对不上号,所以肯定不是他。
   
最后确定的地点是公安分局,国保负责人为了回避我,他吩咐他的秘书实际上是骗我,说出差三个月到外地学习,等到三个月后我再去找他,他就干脆公 开讲不接见,实际上是回避,他事前曾经接受境外记者电话采访,并确认他知道黄雄在哪里,后来因为律师介入,就持否定态度。他用这种方式来回避律 师,所以他说他到外地学习,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的判断,他是在上海的,一个公安分局国保处处长跑到外地去学习三个月,而且这么巧,我来调查这个事情的时 候,他躲 起来了,尽管三个月过后我去找他,他仍然拒绝见面,实际上就是奉命行事,到现在为止黄雄仍然是下落不明,黄雄失踪已经四年多迄今毫无音讯。
   
中共滥判法轮功学员
   
二个有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是毕业于上海交大的瞿延来案。郭国汀说:他仅是从互联网上下载有关法轮功的信息、文章,然后编辑,有人制作光盘, 然后散发了这些光盘,即被绑架然后秘密审判判了他五年。我接这个案件时判决已经生效,准备为他申请再审(按照法律程序,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存在上诉,是再 审)。我 了解了这个案件以后,分析下来,他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完全是无罪的,所以准备为他申请再审做无罪辩护。
   
中共竭力掩盖陈光辉被害真相
   
国汀经手的法轮功学员陈光辉被害案件是中共在迫害法轮功方面践踏司法无数事例中的一个。郭国汀介绍说:接触的法轮功学员在上海实际上不是很多,我为六个法轮功学员辩护,但是实际上我一个都没见到。我是他们的辩护律师,反复申请会见,反复被拒绝,唯一见到 的是一个叫陈光辉的学员。陈光辉被打成了植物人,我去见他的时候,他是在苏州医学院已经成了植物人,他是我在大陆当律师时,六个法轮功学员唯一见到的一个 人,但是他已经是个植物人,根本不能说话,他也不知道我去见了他,因为他自己完全是处在一种没有意识的状态,而且见他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两三分钟,就被监控 他的便衣公安赶出了医院的病房。
   
他实际上是二十四小时一直都是被严密监控 的,一直到他死。那个房间大概有四五个病人,我進去的时候我并没有说我去见他,但是我進去以后装作是看别的病人样子,才接近到陈光辉,我到他的床边主要是 看他的脑袋两边的情况,一边是凹陷下去的,就是骨头被取掉了,粉碎性骨折骨胳被拿掉了,所以他的头是不平的,看了一下他的情况,就被赶出去了。肯定是被打 的,根据这个情况,很可能是抓着头发,往墙上撞成这个样子的。
   
监狱当局说他是自杀,说他是左边的脑袋撞墙自杀,然后倒地,倒地的时候把右边的也撞成粉碎性骨折。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从医学角度看这种所谓的自杀 完全不 可能存在,如果真的自杀,一般受伤的部位是前额,用此种方式自杀头部才有力量。左右两边粉碎性骨折的这种自杀绝对没有,如果他真是自杀,公安人员没有必 要,也不可能派八个警察,一天二十四小时监控不许任何人接近他,而且长期这样。等到过了三个月确认他不可能恢复了,监控的公安人员才减到两位,这两位一直 监控到他死, 这个时间持续了两年多,他是二零零七年七月份才去世的,就是在医院最终去世。
   
我作为六起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案件的辩护律师,在长达七个月时间连一个当事人也未会见到,来不及跟他们交换意见,也还来不及出庭为他们辩护,我自己 被中共当局非法强行停业,我自己被中共政治迫害,失去 了律师执业证,所以我最后被迫离开了中国。事实上我为法轮功的辩护是没有出庭的辩护,我主要还是在文章上为他们辩护。
   
为法轮功辩护的中国律师百分之百受中共政治迫害
   
律师表示;我在中国大陆时全国还只有十二万律师,那个时候也就有十来个人权律师。这十来个 人权律师中,凡是为法轮功辩护的百分之百受到政治迫害,其中两个進入监狱,两个被判刑,两个被劳教,我自己等于是被驱除出境,还有两位是被他们所在的事务 所强 制解聘。
   
比如说被判刑的一个就是高智晟,这个是最有名的,还有一个就是 郭飞雄,郭飞雄虽然不是一个专职律师,他实际上是一位人权活动家,也是学法律出身的。所以严格来讲他也是位人权律师,也是为法轮功辩护,涉及到这个问 题。两位被强制劳教,刘如平是山东的律师,还有一个叫朱宇飚他是广东的律师,都是为法轮功辩护而被强制劳教的。刘如平好像是被劳教一年半,朱宇飚是两年, 现在他们的处境我一点都不知道,当时我都曾公开呼吁、声援、关注他们但他们仍然被非法强行劳教。

另外两位别强制解聘的律师一个是广西的杨在新律师,另外一位是西安的张鉴康律师,基本上就是这样的情况。
   
郭律师补充说:在大陆的律师不是不愿意为法轮功辩护,而是知道如果为法轮功辩护就意味着律师自己面临巨大的风险,而且这个风险太大,大到概率实在太大了,所以就变得很多律师就不敢了,很多律师不敢涉及法轮功的案件,避之犹恐不及。
   
有关禁止律师为法轮功辩护的司法依据,我本人没有看到过文件,但是我知道,外省的、外地的律师有传达司法部的文件,各个司法局要求律师不得介入或 者不得参与法轮功的辩护,尤其是作无罪辩护,有这 样的事情。但是我本人没有见到过这样的东西,司法局也没有禁止我为法轮功辩护,对我个人来说没有,大概是他们不想让我知道吧,大概不敢公开。小的地方司法 局有的公开要求律师不得介入为法轮功辩护。
   
中共专制暴政使中国人权律师比竟低到万分之一
   
在中国大陆加在一起也就是十五位左右的人权律师,包括被迫害的,已经失去律师资格的律师。十五万中国律师大概只有十五位人权律师,这十五位人权律师中百分 之八、九十受到中共政治迫害,尚未被迫害的这些律师现在都是保持低调,就是非常低调的自保,尽可能的不去触碰、触犯中共,他们才能够继续保持饭碗,保持职 业。
   
郭律师说:倒不是说我对他们有什么看法,而是对中共当局对待人权律师的 这种心态,一方面表明中共专制暴政的程度,一方面可以反映中共的愚蠢。因为人权律师实际上是对维护一个社会的安定、或者维护社会的和谐、维护社会正义是最 重要的力量,维护人权最重要的力量在中国居然不能生存,无法生存,甚至人权律师根本就无法保障他们自己的人权。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中国没有人权、没有 法治,中 共当局随心所欲的破坏法治。所以必然导致整个社会国民对法律的不信任,对法制的蔑视,对法官的不信任,最终导致的结果一定是社会的动荡不安,而且人们都不 再看重用法律程序解决 问题,而是走行政之路或者抗议,有可能最后的结果甚至是暴动,起义、革命。如果真发生这种情况是谁造成的?肯定是中共当局造成的,把人们逼上梁山,可能是 这种状况。
   
发表日期:200854 星期